中國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作為我國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是從中國土壤中生長出來的新型政黨制度,具有清晰的歷史邏輯、實踐邏輯和法理邏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面對新任務新要求,我們必須以習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更加自覺地堅持和完善我國新型政黨制度,不忘合作初心、共擔時代使命,共同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的應有貢獻。 習同志指出,中國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作為我國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國、中國人民和各派、無黨派人士的偉大政治創(chuàng)造,是從中國土壤中生長出來的新型政黨制度。面對新時代新任務新要求,各派要以習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深入把握我國新型政黨制度的歷史邏輯、實踐邏輯和法理邏輯,不忘合作初心、共擔時代使命,把這一制度堅持好、發(fā)展好、完善好。 習同志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fā)展道路,是近代以來中國人民長期奮斗歷史邏輯、理論邏輯、實踐邏輯的必然結果。中國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作為一種新型政黨制度,是中國近現代歷史發(fā)展的必然結果,是中國人和各派合作智慧的結晶;仡櫄v史,民盟就是在與中國共克時艱中不斷堅定與中國同舟共濟的決心。1948年1月,民盟一屆三中全會確定正確的政治路線,接受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綱領,公開宣布與中國攜手合作,共同致力于民族獨立和國家統一。 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發(fā)布“五一口號”,號召各派、各人民團體、各社會賢達迅速召開政治協商會議,討論并實現召集人民代表大會,成立民主聯合政府,得到了包括民盟在內的各派、無黨派民主人士的熱烈響應。這標志著各派、無黨派民主人士公開自覺接受中國的領導,揭開了中國同各派、各人民團體、各族各界人士協商建國的序幕,奠定了中國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基礎。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勝利召開,我國新型政黨制度正式確立。 可以說,我國新型政黨制度是伴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多黨合作、民主協商發(fā)展起來的,是伴隨中國人民站起來正式確立的。在領導新民主主義革命的歷史進程中,中國建立和發(fā)展最廣泛的抗日民族統一戰(zhàn)線和人民民主統一戰(zhàn)線,與各派在爭取民族獨立和人民解放這個大目標下共同奮斗,使近代以來飽經磨難的中國人民終于站立起來。各派在探索救國道路上自覺而鄭重地選擇中國的領導,這是歷史的選擇、正確的選擇。 作為馬克思主義政黨理論同我國具體實際相結合的產物,我國新型政黨制度經過數十年的發(fā)展和實踐,愈發(fā)呈現鮮明的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我國新型政黨制度具有巨大優(yōu)勢,能夠真實、廣泛、持久代表和實現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國各族各界根本利益,能夠把各個政黨和無黨派人士緊密團結起來、為著共同目標而奮斗,能夠通過制度化、程序化、規(guī)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種意見和建議,推動決策科學化民主化。 共同目標激發(fā)同心同向,整體利益統合各方利益。習同志指出,人沒有自己的私人利益,追求的是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追求的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人民認定中國是自己利益的忠實代表,愿意跟著中國走。各派雖然來自不同界別,但都追求國家發(fā)展、民族進步。正因如此,中國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具有堅實的政治基礎、思想基礎和情感基礎。特別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提出,極大激發(fā)了各派與中國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的動力。近年來,各派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三大攻堅戰(zhàn)”中積極貢獻智慧和力量。比如,2012年至2017年,我國脫貧攻堅取得決定性進展,貧困人口減少6800多萬,平均每天有3.7萬人走出貧困,貧困發(fā)生率由10.2%下降到3.1%,對同期全球脫貧的貢獻率高達70%。這些成績的取得,也有各派的積極貢獻。 協商民主實現集中領導與發(fā)揚民主的有機統一。在一些西方國家,代表不同利益集團的政黨經常陷入惡性競爭,形成否決型政體,出現前任建房、后任拆梁的現象,甚至把丑化、貶斥對手作為吸引眼球、獲取支持、樹立政績的手段。各利益集團都把自己的利益擺在最優(yōu)先地位,對于對立利益集團的要求則予以排擠打壓。中華文明自古就提倡以和為貴,主張不同因素之間的協調平衡,將注重合作融合、反對分立對抗作為處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重要原則。中華優(yōu)秀傳統文化有利于各派在中國領導下畫出“最大同心圓”。我國通過中國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實現廣泛民主基礎上的集中統一,大大提高了決策的科學性和時效性,推動經濟社會發(fā)展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 政策的連續(xù)性有利于長遠發(fā)展,有效避免短視和折騰帶來的巨大成本。解決經濟發(fā)展、民生改善、基礎設施建設和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等重大問題,往往需要持續(xù)用力、久久為功。在新中國成立不到70年的時間里,我國發(fā)展之所以能取得顯著成就,一個重要原因就在于我們避免了政黨相互傾軋造成政局不穩(wěn)或政權更迭。我國新型政黨制度堅持中國的長期穩(wěn)定領導,積極發(fā)揮多黨合作的作用。通過長期穩(wěn)定執(zhí)政,中國具備高度的社會整合能力,帶領中國人民通過制定和實施五年計劃(規(guī)劃)成功解決了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解決的一個又一個重大戰(zhàn)略問題,體現出社會主義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制度優(yōu)勢。事實勝于雄辯,成就贏得矚目。我國新型政黨制度的獨特優(yōu)勢,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生動實踐中日益彰顯。 制度建設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wěn)定性和長期性。70年來,中國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相關制度建設不斷推進,形成了以憲法為基礎、以中共中央法規(guī)和文件為主體、以相關配套政策為輔助的制度框架體系,為我國新型政黨制度有效運行、發(fā)揮效能提供了重要保障。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對我國新型政黨制度均有明確規(guī)定。1993年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把中國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fā)展載入憲法。2018年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修訂的政協章程提出,中國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政黨制度;指出各派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強調協商民主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yōu)勢。這些法律制度規(guī)定,不僅完善了我國基本政治制度,而且在法理上明確了我國新型政黨制度的秩序框架和行為準則。 回顧歷史,從“八字方針”“十六字方針”到“好參謀、好幫手、好同事”,從1989年《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到習同志提出“用好政黨協商這個民主形式和制度渠道”,我國多黨合作制度在堅持中不斷發(fā)展和完善,這主要歸功于中國的正確領導和與時俱進。面對當前新形勢新任務和多黨合作事業(yè)發(fā)展的新要求,要進一步完善派履行參政議政、民主監(jiān)督和參加中國領導的政治協商職能的相關制度,使參政黨作用得到有效發(fā)揮。深化多黨合作理論研究,建立健全多黨合作的制度規(guī)定,使多黨合作制度體系更加完善,不斷提高這一新型政黨制度的效能。 歷史和實踐證明,我國政黨制度建設必須從國情出發(fā)。對于中國這樣一個多民族統一的大國來說,沒有比國家安定更大的利益。在歷史與現實的對比中,我們深刻感悟到,中國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最適合中國國情的政黨制度,必須堅定不移地堅持和完善。中共十八大以來,在習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下,在中國的正確領導下,我國各項事業(yè)取得了歷史性成就、發(fā)生了歷史性變革,我們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目標。各派要堅定不移地堅持我國新型政黨制度,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同志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圍,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自身建設,不忘合作初心、共擔時代使命,共同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作出新的應有貢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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